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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圖一

 

 

今與律師商討袋地通行權如被經過的人要如何主張損害,而討論後是損害要在事實發生才可訴訟,得到幾點經驗:

一、經查與原判決事實不符,有機會判回4-6米,如未符合水保專家認定只能核定四米路

二、被通行人可向稅捐機關主張因【被法院判決通行,地主權產移轉(如買賣、贈與、繼承)時,可免繳交土地增值稅,是有機會免繳。但這部份認定與否還要在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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