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常見公文用語說明※
類別 |
用語 |
適用範圍 |
備註/實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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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首語 (指公文起首所用之發語詞) |
查 有關 關於 謹查 茲 |
通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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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 訂定 修正 廢止 |
公布法律、發布命令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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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任 特派 任命 派 茲派 茲聘 茲敦聘 僱 |
任用人員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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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陳 檢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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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上級機關(教育部、行政院)附送附件時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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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 檢附 |
對平行、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或下級機關附送附件時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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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謂語 (指對受文者稱呼或自稱用語) |
鈞部 鈞長 鈞座 |
有隸屬關係之下級對上級用(本校對教育部、行政院即有隸屬關係)。 |
直接稱謂時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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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院 大部 大局 大處 |
對無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用(例如:對科技部、立法院、司法院、考試院、監察院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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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局 貴處 貴公司 |
對下級、平行、無隸屬關係機關及對人民團體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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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端 先生 女士 |
對屬員、或人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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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 |
自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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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 職稱 |
機關名稱如一再提及可稱「該」,例如「該局」。 對職員則稱「該員」或「職稱」 |
間接稱謂時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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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述語 (引據其他機關或受文者來文時之用語) |
依 奉 |
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。 |
1.奉鈞府00年0月0日000字第00000000號函辦理 2.奉鈞長00年00月00日交辦有關00線道路拓寬案 |
奉悉 |
回復上級機關來文或首長公文,於引敘完畢時用。 |
1.鈞院00年0月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奉悉。 2.鈞長00年0月0日手諭奉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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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悉 |
回復平行機關來文,於引敘完畢時用。 |
貴府00年0月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敬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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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悉 |
回復下級機關公文,於引敘完畢時用。 |
貴所00年0月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已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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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(稱謂)……函 |
於復文時用。 |
1.復貴會00年00月00日000字第0000000000號函。 2.復臺端00年00月00日陳情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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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(依據)……辦理 |
引敘平行、下級機關、屬員或人民來文時用。 |
依據貴府0年0月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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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諒蒙 鈞察 |
對上級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(上級機關大概已經收悉)。 |
本府00年00月0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諒蒙 鈞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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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諒達。 |
對平行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。 |
本部00年00月0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諒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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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計達。 |
對下級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。 |
本會00年00月00日000字第00000000000號函計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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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辦語 (案情處理過程之聯繫用語) |
業經 經已 均經 迭經 旋經 嗣經 |
通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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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駁語 (於審核或答復受文者請求時之用語) |
應予照准 准予照辦 應予不准 應予駁回 |
對下級機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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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擬 可照准 准如所請 如擬辦理 應從緩議 |
決行人員批核公文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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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表同意 同意照辦 不能同意辦理 歉難同意 無法照辦 礙難同意 |
對平行機關或人民團體時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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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外語 (處理案件之除外用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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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……外 除……及……外 |
通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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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示語 (請問、請教之衡量用語) |
是否可行 是否有當 可否之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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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望及目的語 (對受文者表達行文之期望或目的之用語) |
請鑒核 請核示 請鑒查 請核備 |
請上級機關或首長查核、指示使用。 |
鑒核-報核案件。 核示-請示案件。 鑒查-僅供瞭解。 核備-核備案件。 |
請查照 請辦理惠復 請查明惠復 請查照轉知 |
請平行機關或下行機關知悉辦理時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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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語 (全文之總結用語) |
謹陳 敬陳 此致 |
於簽、便箋之文末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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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錄:1. 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第一版(中華民國94年3月)
2.103.6.17國立中興大學103年度公文寫作講義(講者邱忠民)
※常見的公文文言語彙※
文言語彙 |
白話解釋 |
實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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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 |
「的」 |
台端所提之建議,本校已轉相關單位參處並逕復之 |
邇來 |
「最近」 |
邇來社會風氣敗壞,常見年輕人結夥飛車搶劫,請 貴局加強路檢工作。 |
囿於 |
「限制於」 |
本案囿於本府財政之困難,建議調降規劃經費為原總數之三分之二。 |
合先敘明 |
即「先敘明」。常見於公文書之開場白。切入主題前,先引用法條的規定時,其尾語可用「合先敘明」。 |
依本法第五條之規定,本案應先辦理提拋棄繼承,方可過戶,合先敘明。 |
函囑 |
1.「來函吩咐」的意思。 2.於答覆對方時用之,且為下對上或平行關係的用法;上對下不宜使用。 |
鈞部函囑本府查復有關○○有限公司是否乃繼續非法營業案…。 |
未敢擅專 |
「不敢擅自定奪」 |
本案擬請移送政風單位辦理,唯未敢擅專,請 鈞長裁示。 |
情事 |
「事件」 |
若見違法亂紀等情事,當從嚴議處。 |
迭 |
「反覆不斷」 |
民眾迭有反應,該路段設計不當,以致車禍頻仍。 |
更迭 |
「常常交替變動」 |
由於人事更迭頻仍,為造成本案懸而未結之原因之一。 |
殆 |
表示一種推測,與「恐怕」相近 |
本案既有明文規定,殆無可議之處。 |
甚鉅 |
「非常重大」 |
本案影響日後民眾生活甚鉅,宜請慎重規劃之。 |
應 |
「必須」 |
因屬既成道路,故本案應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辦理,殆無疑義。 |
得 |
「可有可無」、「可為可不為」 |
得併科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金。 |
上揭、前揭 |
「上面所提過的內容」 |
故本案請依前揭之規定,從寬認定之。 |
俟 |
「等到…」、「再等候」 |
本案由於經費不足,應俟辦理追加減預算通過後再行辦理。 |
窒礙難行 |
「困難重重,無法執行」 |
所提計劃尚有不合規定之處,恐窒礙難行,請再研處調整之。 |
卓見 |
「高明的見解」 |
本案貴管部分,請惠賜卓見,俾據以為修正之參考。 |
惠示卓見 |
給予高見 |
有關12年國教計畫案,請 貴協會惠示卓見,俾為實施參考。 |
迄 |
「從過去某時候到現在」 |
前已於三月初函請卓處,惟迄未辦復。 |
無從 |
「沒有緣由」 |
本案非本府所管,歉無從受理。 |
倘 |
「如果」、「假設」 |
本案倘蒙 鈞長核可,擬另移由人事室辦理敘獎事項。 |
誤植 |
表示「繕入錯字或錯數」。誤植部分宜附括號,以示區別。 |
原函「二萬元」係誤植,請修正為「三萬元」。 |
挹注 |
「注入」 |
邇來本府財政短絀,請 鈞部酌予挹注經費,以利本計劃之推動。 |
裨益 |
「有所利益」 |
若該計劃順利完成,將可裨益本村村民。 |
俾 |
「以便」 |
請 貴部切實如期完成,俾將成果提報行政院會。 |
俾憑辦理 |
辦理依據 |
請 貴所將該案計畫書及經費收支概算表送府,俾憑辦理。 |
惠允 |
表示以客氣語態「請求同意」。 |
該案所所經費計壹佰萬元正,請 惠允撥付。 |
賡續 |
「持續不斷」 |
本項計劃去年成果豐碩,本年度擬賡續辦理。 |
縝密 |
「周詳細密」 |
為免窒礙難行,其計劃應力求具體縝密。 |
滋 |
「發生」 |
中輟生流連網咖,易滋事端,各校宜加強中輟生調查與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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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無 |
「有」的加強語氣 |
蔡君之行為不無可議之處。 |
臚列 |
「逐一表列」 |
有關 貴縣各鄉(鎮、市)公所為民服務電話禮貌抽測結果,茲臚列如下: |
云云 |
「如是說」。引用對方說詞,必須保留原內容,並附以括號 |
陳君表示:「當時該公司並未依約履行,故本人亦不再付款。」云云。 |
爰 |
「於是」 |
因違反○法第○之規定,爰移送法院偵辦。 |
刻 |
「正在」 |
本項業務刻績極辦理中。 |
併 |
「同」、「齊一」 |
併=兩者合在一起,如:簽稿併陳、併以敘明、併科罰金; 並=位置相等,如:並無不當、並行不悖、並駕齊驅。 |
熟稔 |
「澈底明瞭」 |
為利本項計劃之如期完成,務請熟稔各該予計劃之執行方式。 |
臻 |
「達成」 |
該項計劃經研討結果未臻完善,請再酌加調整。 |
闕如 |
「欠缺」,也可作「闕漏」 |
經查第二頁闕如,茲檢附該頁一份補正之。 |
逕 |
「直接」 |
本案為 貴管業務,請查明逕復該會。 |
無訛 |
「正確沒錯」 |
茲收到三萬五千元正無訛。 |
略以 |
表示「大概是」的意思。本字句使用的場合乃是引用他人說詞或陳述,但因太過冗長,為免太占篇幅,僅再陳述其重點部分,絕不得扭曲其本意,並最好將原資當作簽呈附件或公文附件。 |
1.依照台灣省政府○年○月○日○字○號函示略以:「…」。
2.按李君前次同案陳請本府內容略以:「…」。 |
殊 |
「非常」 |
貴屬劉員公爾忘私,英勇救人,殊堪嘉許,特頒發獎金1萬元,用茲嘉勉。 |
盱衡 |
「檢視整個情況」。此字句使用場合,常屬對決策 是否付之實施前的評估用語。 |
盱衡整個國際社會動向及政府財政狀況,老人年金政策實有推行之必要。 |
嗣 |
「嗣」表示「往後」、「隨後」的意思。常用的語句有「嗣後」、「嗣經」。 |
有關公文橫式書寫資訊作業,嗣經行政院函頒「公文書橫式書寫推動方案」,可供參考。 |
復 |
1.答覆 2.再次 |
1.復 臺端000年00月00日陳情書。 2.有關人身自由權,憲法第8條定有明文;復依大法官會議‥ |
竣 |
「完成」。常用語句有「竣事」、「竣工」、「完竣」。 |
有關龍門橋之修復工程,業於十二月底竣工並驗收。 |
庶幾 |
「幾乎」 |
本案由於同仁間一致之努力,庶幾圓滿無缺。 |
悉 |
1.知曉 2.全部 |
1.00月00日大函敬悉,承 囑關於……案,刻已積極辦理中。 2.各機關至12月底未執行完成之工程剩餘款,應悉數繳回國庫。 |
安 |
「豈可」 |
本法第十條規定彰明較著,安能置法令規定於不顧。 |
既 |
「已經」 |
本案既經 台端自行私下和解,則本府不再作為。 |
適 |
「恰好」、「正好」 |
十二月二十日當日,適逢本公司股東會議期間,故本公司未克派員參加。 |
頃 |
「不久」、「剛剛」 |
本案頃接獲 鈞長之指示立刻辦理,刻積極協調中。 |
遽 |
「突然」、「立即」 |
因整個協商工作遽然停止,以致該項計劃不得不暫時擱置。 |
亟 |
「迫切」 |
本案因涉跨縣市共同管理問題,亟需 貴府鼎力襄助。 |
旋 |
「隨即」 |
本案經本縣議會審議通過並函知本府後,本府旋即公告實施。 |
屢 |
「常常」 |
該商號屢經本府命令停業,惟迄未遵照辦理。 |
咸 |
「都」、「全」 |
邇來竊盜案頻傳,民眾咸認與失業率遽增、治安敗壞有關。
|
俱 |
「都」、「全」 |
有關各項登山裝備,已採購俱足。 |
尤 |
「更加」 |
老年人須注意起居生活之安定,尤須注意飲食健康。 |
頗 |
「更加」 |
台灣對亞太地區之安定,頗為重要。 |
固 |
「的確」 |
台端所見弊端,固非本府之樂見,將查明端正之。 |
誠 |
「實在」、「的確」 |
笑貧不笑娼,誠為當日社會之病態。 |
蓋 |
「大概」 |
公務員請假,職務代理人都流於形式,蓋未實際負代理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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豈 |
「哪裡」 |
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豈可因人設事。 |
甫 |
「剛剛」 |
本案甫由本處完成草案之規劃。 |
抑 |
「或」,有時常將「抑或」運用。 |
本案擬併前案一同處理,抑或分開辦理?請 核示。 |
短絀 |
「不足」 |
本案因年度經費短絀,故需再酌加挹注。 |
拮据 |
「費用非常不足」,比「短絀」還嚴重。 |
本案因本所經費拮据,故暫緩執行。 |
彰明較著 |
「非常明確」 |
本案依本法第○條之規定已彰明較著,實不宜違反核准之。 |
綜上所述 |
總結上所言 |
綜上所述,主管人員是否實際負領導責任,由各機關依個案實際情況予以審認。 |
尚無不同 |
完全相同 |
鄉(鎮、市)公所與區公所之組織及職能尚無不同,僅區公所係市政府之派出機關,區長官派,屬非法人團體。 |
前案可稽 |
以前面的案例作為憑據 |
有關國中小學因縮編,原擔任組長者,現因縮編致已無擔任主管,可否續領主管加給案?與精省縮編無異,有前案可稽。 |
兩案併陳 |
兩個方案文案一同陳閱 |
核四續建與否?眾說紛紜,意見分歧,茲就續建與停建之利弊兩案併陳,謹陳 鈞長核示。 |
簽稿併陳 |
將簽與函稿同時陳閱 |
本項促各縣(市)衛生局檢測澱粉含順丁烯二酸案,因事涉全民飲食安全,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,特簽稿併陳。 |
摘錄:1.經常被應用在公文上的文言語彙(http://web.ltjh.kh.edu.tw/~office031/files/share/5.pd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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